1. 退換貨申請需知
· 請您務必確認所購買的商品為台灣康匠官方商城所售出之商品,才享有鑑賞期間退、換貨權利。
· 全站購物皆享商品到貨翌日起算,依台灣消費者保護法所訂定之【七日鑑賞期】之權益,若收到的商品有任何問題,需申請退購或換貨,煩請先登入網站會員,於訂單處留言,或致電03-3637999 客服中心。
2. 台灣消費者保護法
· 消費者享有收到商品後翌日起算七日鑑賞期(含例假日),欲退換購者請於期間內提出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 『鑑賞期並非試用期』,退回的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且還原完整包裝 (含商品本體、配件、贈品、原包裝袋、盒、紙),請勿缺漏任何配件、自行拆解檢查商品或損毀。
· 原廠外盒及原廠包裝皆屬於商品的一部分,遺失、毀損或缺件將可能影響您退換貨的權益。商品經拆封、使用、無法還原且已缺乏完整性即失去再次販售價值,恕無法退換貨。
3. 退貨規範說明
· 若商品包含本體、配件、贈品、隨貨內外包裝(袋、盒、紙) ,已有缺件或損壞恕不退費。
· 訂單內贈品除瑕疵,恕不接受指定、更換。
· 申請退貨翌日起算15日,因無法聯繫、商品未寄回無法完成退貨作業,將自動取消退貨申請,且不可再次申請。
· 七日鑑賞期內,除非拆封後發現為瑕疵品、出貨商品有誤, 台灣康匠商品屬於耗材、個人用品,經拆封即無法進行退貨。
· 本商品屬於個人衛生用品性質具備消保法第十九條所定之合理例外情事,經拆封後無7日猶豫期
· 退貨一切相關處理流程授權與我方全權處理
4. 換貨規範說明
· 申請換貨以商品瑕疵/出貨有誤為主,若超過七日鑑賞期 (含例假日),請恕無法接受換貨服務。為免爭議發生,請於到貨後確實驗收。
· 瑕疵品/出貨有誤商品更換將由台灣康匠負擔運費,消費者須提供有效收件地址、聯繫人及電話。
· 組合、隨機色商品,不提供選色選款的換貨服務。
· 如所購買的產品經拆封使用無法回復原狀,恕無法辦理換貨。
· 若商品因消費者個人不當拆卸使用而造成破損、髒污或包裝不完整,以致無法再銷售者,請恕無法接受換貨。
· 因每台電腦、手機螢幕解析度不同,網站照片有時會與實際商品發生色差問題,更換標準仍需依台灣康匠判定後為主。
5. 退款作業說明
· 申請退貨成功且商品已退還台灣康匠確認收悉後,方可進行退款程序,詳情請見【退貨規範說明】。
· 退購退款訂單如有使用購物金,退貨後恕無法退還購物金。